法院:
有期徒刑6年7个月
2021年1月,硚口区法院审理认为,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,李然将公司233万余元资金非法占为己有,已构成职务侵占罪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7个月,并继续追缴剩余的赃款231万余元。李然当庭表示认罪服判。
目前,该案已经生效。
诚实劳动方能致富
不法的收入千万别伸手
伸手必被捉
*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
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:记者陈勇 通讯员东成 余月编辑:朱佳琪 校对:胡蝶
【来源:环球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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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whyjglgbxyxb.cn/zonghexinwen/2021/0302/73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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